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

【評仔報報報】 今年母親節【野蠻大對決】讓媽咪好好「野」一下!

母親節大家都想好要怎麼替媽咪好好慶祝一番了嗎?
這次愛評網要你與媽咪們度過一個好野母親節,讓你媽媽笑一下
所以孝順的你,快給辛苦的媽媽一個愛的表現吧!
【野蠻大對決】活動網址:http://www.ipeen.com.tw/action/2010_Mothers_Day/
只要是愛評網的會員,分享過兩篇以上的文章,就可以直接兌換愛評網網友專屬的"口碑券",免費讓你帶媽媽去看電影,是體驗達人的你可以來搶票唷!
◎ 開始兌換時間:2010-05-04 14:00 開始兌換, 前1小時秀才五級等級會員優先兌換
◎ 活動規則:
在指定時間內,搶到『今年母親節【野蠻大對決】帶你體驗大自然最可愛的反撲!』口碑券,就可以免費獲得兩張電影票囉!
◎ 詳細說明:
1. 本活需為愛評網的會員,且分享過兩篇以上的文章
2. 看完電影後,要回來愛評網寫下300字的觀賞心得與照片三張以上唷
3. 體驗名額為30組(一組兩張),更多『愛評分享團』的使用規則>>
愛的表現二:想好要帶媽媽去哪裡好好「野」一下了嗎?
只要推薦你心目中最適合慶祝母親節的餐廳到Facebook上,就有機會抽中【野蠻大對決】免費電影交換券2張,和媽咪一起吃飯看電影,過個好野人的母親節!
◎ 活動期限:即日起至2010-05-05 中午12點止
◎ 活動贈品:【野蠻大對決】電影票券十組(一組兩張)
◎ 活動規則:請依照下步驟,完成指示動作就可以參加抽獎囉!
步驟一:推薦適合『慶祝母親節』的好餐廳
從愛評網上找到一間你覺得最適合帶媽媽去用餐的餐廳,使用『推薦至Facebook』的功能,並在訊息中加入以下文字【我參加了愛評網的【野蠻大對決】贈票活動-母親節讓我媽媽好野一下,我推薦這家餐廳適合過母親節的原因是...】

步驟二:完成推薦後請回報
完成推薦後,要回到愛評粉絲團活動,回報你的個人Facebook網址喔!(個人塗鴉牆需開放以便查證是否有符合資格)

超貼心圖文教學,請你跟我這樣做!
1.你可以直接輸入關鍵字搜尋,或是使用分類搜尋(點選後你會看到以下畫面)

2.找到你推薦的餐廳後,點擊黃色框框所標示的F鍵,將店家推薦到Facebook上

3.給這家餐廳一點描述吧!推薦餐廳至Facebook上的文字需帶入【我參加了愛評網的【野蠻大對決】贈票活動-母親節讓我媽媽好野一下!我推薦這家餐廳適合過母親節的原因是...】作為參加此活動的依據

4.推薦到Facebook上之後,需至Facebook上的愛評網粉絲團活動頁回報你的個人Facebook網址

5.回報的內容為:
我是小俞,我參加了愛評網的【野蠻大對決】贈票活動-母親節讓我媽媽好野一下,我的Facebook個人網址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carmen092(個人塗鴉牆需開放以便查證是否符合資格)

6.完成上述動作表示完成,就等5/5 16:00開獎啦!
◎ 詳細說明:
1. 本活動不限愛評網會員參加抽獎,但需有Facebook的帳號
2. 【野蠻大對決】票券為贈品,不限定寫體驗文章,抽獎數量為十組(一組兩張)
3. 開獎後,愛評網將會利用Facebook站內信寄送得獎通知給您,開獎日期為5/5 16:00,請記得去收取Facebook站內信,並請回報你的真實姓名與電話
4. 【野蠻大對決】電影票券請於5/6~5/7晚上5:00~08:00憑【身份證件】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1號12樓領取
5. 電影票券限定於5/7~5/9三天使用,限【野蠻大對決】台北所有首輪戲院
【愛的表現】同場加映:和媽媽一起變身可愛動物,票選最佳野蠻親子裝
只要將親子穿著動物打扮的照片投稿PO上網參加票選,就能獲得愛評P幣50P!獲得最多「路人推」的投稿網友,還能登上愛評網首頁"精選特集"當主角唷!趕快和媽媽、小朋友一起裝可愛、狂拉票!
◎ 活動期間:即日起到2010-05-05 中午12點
◎ 活動贈品:
參加獎:愛評網P弊50P(每人限領取一次)
人氣獎:愛評特製『個人精選特集』乙篇
◎ 活動規則:
參加徵稿活動,上傳一張你與父母或是你與小孩的動物親子裝扮照片,就可以完成囉~
立即參加『和媽媽一起變身可愛動物,票選最佳野蠻親子裝』徵文活動去>>
活動細則
1.參加者僅限設籍於台灣、金門、澎湖、馬祖地區,設籍其他地區者視為無效參賽者。活動小組不提供寄送贈品至國外之服務
2.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
3.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愛評網的會員註冊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,如有違反,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,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
4.所有參加【愛的表現一】與【愛的表現同場加映】活動的得獎者都需成功註冊為愛評網會員才能領取該獎項,若發生不符本活動正常流程之情事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
5.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,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,如因此致活動小組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活動小組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
6.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品價值超過NT$1,000,需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
7.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
8.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活動小組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
9.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活動小組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中獎公告
10.得獎者,需自行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1號12樓領取獎贈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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